投資移民

「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已開始接受申請。獲批申請人可攜同其受養人(包括其配偶及其18歲以下未婚及受養的子女)來港逗留,並須投資最少3,000萬港元(或等值外幣)淨值於獲許投資資產。如在港連續通常居住不少於七年,可依法申請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

輝立提供「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代辦服務,客人可授權予本公司投資移民團隊,我們將有專人代閣下向入境事務署提出有關申請。另外,輝立更設有資本管理服務計劃,為「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客戶量身訂造適合的投資組合,務求將客戶的利益最大化,以貼合客戶的需要。

資格準則

✅年滿18歲或以上
✅外國國民;中國籍而已取得外國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人士;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以及台灣華籍居民;
✅提出申請前兩年整段期間內,一直絕對實益擁有市值不少於3,000萬港元(或等值外幣)淨值的淨資產或淨資本
✅在指定期間內把不少於3,000萬港元(或等值外幣)淨值投資於絕對實益擁有的獲許投資資產。
✅沒有不良入境記錄
✅能證明為自己和受養人提供生計及住所,而無須依賴按本計劃投資的獲許投資資產、或在香港受僱或自僱、擔任職位或從事業務或申領公共援助所帶來的任何收入。

 


申請程序

申請步驟申請機關
1. 淨資產審查 🟦投資推廣署
2. 入境申請 – 原則上批准 🔴入境事務處
3. 投資規定審查 🟦投資推廣署
4. 入境申請 🔴入境事務處
5. 投資管理規定審查 🟦投資推廣署
6. 延長逗留期限 🔴入境事務處
7. 永久居留/無條件限制逗留 🔴入境事務處

 


獲許投資資產類別

申請人須投資最少3,000萬港元(或等值外幣)淨值於獲許投資資產,包括獲許金融資產非住宅房地產「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投資組合」

 

🟧獲許金融資產

🔹a. 股票

以港元或人民幣交易的香港聯合交易所(聯交所)上市公司股票;

🔹b. 債務證券

i. 以港元或人民幣交易的聯交所上市債務證券(包括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和內地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在香港發行的債務票據);
ii. 以港元或人民幣計價的債務證券,包括由以下機構發行或全面保證的定息或浮息工具和可換股債券 ︰
A.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特區政府)、外匯基金、香港按揭證券有限公司、香港鐵路有限公司、香港機場管理局,以及特區政府不時指明由特區政府全資或部分擁有的其他法團、機構或團體;或
B. 上文(a)段所指的上市公司;

🔹c. 存款證

由《銀行業條例》(香港法例第155章)訂明的認可機構發行以港元或人民幣計價的存款證。存款證在申請人/投資者購買時須距離到期日不少於12個月,而投資金額以最低投資門檻的10% (即300萬港元)為上限;

🔹d. 後償債項

由認可機構按《銀行業(資本)規則》(香港法例第155L章)附表4B及4C的規定發行以港元或人民幣計價的後償債項;

🔹e. 合資格的集體投資計劃

i. 由獲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就第9類受規管活動發牌的法團或註冊的機構管理的證監會認可基金;
ii. 由獲證監會就第9類受規管活動發牌的法團或註冊的機構管理的證監會認可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
iii. 由獲准許經營《保險業條例》(香港法例第41章)附表1第2部所指定的類别C業務的保險人發行的證監會認可投資相連壽險計劃;
iv. 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香港法例第571章)註冊並由獲證監會就第9類受規管活動發牌的法團或註冊的機構管理的開放式基金型公司;

🔹f. 根據《有限合夥基金條例》(香港法例第637章)註冊的有限合夥基金的擁有權權益

本段的私人有限合夥基金的擁有權權益及上文(e)(iv)段的私人開放式基金型公司4的總投資上限為1,000萬港元。

 

🟧非住宅房地產

在香港的商用及/或工業用途非住宅房地產(包括寫字樓、商業樓宇、零售用單位及工廠大廈的樓花,但不包括土地及部分用作住宅用途的多用途房地產),投資上限為1,000萬港元。

 

🟧「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投資組合」

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投資組合將由香港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成立和管理,本計劃的申請人須向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投資組合投入300萬港元。

 

⚠️2024年3月1前購入的資產不會計入符合最低投資門檻的要求。

 


服務諮詢

如有任何有關投資移民服務的諮詢,歡迎透過以下方式聯繫:
投資移民團隊
電話:(852) 2277 6799
電郵:cies@phillip.com.hk

 

微信Wechat:

吳甲丰(Lewis Ng)先生
經理
電話:(852)9236 9745

 

微信Wechat:

鄭錦華(John Cheng)先生
助理經理
電話:(852) 5425 3814

 

上述資料以「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網頁顯示為準

資本管理服務計劃由輝立資本管理團隊打理,迎合「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客戶不同的風險取向,期望幫助客戶達到長期資本增值。

計劃詳情

目前我們常設的投資組合共有五款,投資策略和風險各有不同:

🔸保守: 適合風險取向為低的客戶,投資組合主要投資於防守型股票(公司收入穩定且穩定派發股息);
🔸平衡: 適合風險取向為中的客戶,投資組合主要投資於防守型股票及增長型股票(公司收入及盈利增長高於市場平均);
🔸進取: 適合風險取向為高的客戶,投資組合主要投資於增長型股票;
🔸高股息: 以特定條件篩選出15隻高股息的股票後平均配置,為客戶提供穩定現金流。
🔸組合型基金: 透過投資各種基金,為客戶發掘不同資產類別、跨地域的投資價值,同時減少投資單一市場的風險。

此外,資本投資者計劃參與者貴為高淨值客戶,我們將深入瞭解客戶需要,量身訂造適合客戶的投資組合,務求將客戶的利益最大化。

 


計劃收費

項目收費
開戶費 全免
管理費 每年1.5%(按季於1,4,7,10月份收取)
交易佣金 交易金額的0.25%(最低100港元)
表現費 淨利潤之13%
計劃期限 至少一年

輝立「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代辦服務是由旗下兩大專業團隊—投資移民團隊及輝立資本管理團隊提供服務,並由輝立資本董事黃瑋傑先生帶領。

黃瑋傑先生

輝立投資移民及資本管理團隊皆由集團董事黃瑋傑先生帶領,黃瑋傑先生畢業於香港大學,在投資市場擁有超過30年經驗,並定期受邀於各大媒體及網絡平台擔任節目嘉賓及專欄作家,對不同類別投資皆有深入認識與獨到見解。

 


投資移民團隊

輝立投資移民團隊為每一位尊貴客戶提供全方位協助 - 無論是處理投資移民計劃所需手續抑或投資資產買賣交易、皆會全程提供專業意見,我們將盡心竭力為客戶提供卓越服務。

 


資本管理團隊

輝立資本管理團隊負責管理資本管理服務計劃下的投資組合。團隊成員將充分利用各方市場及研究數據,深入剖析市場走勢,以專業眼光作出明智的投資決策,務求為客戶資產爭取達成投資目標及有關回報。輝立資本管理團隊隸屬於輝立資本管理(香港)有限公司,為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註冊投資顧問。

 

如有任何有關投資移民服務的諮詢,歡迎透過以下方式聯繫:
投資移民團隊
電話:(852) 2277 6799
電郵:cies@phillip.com.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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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錦華(John Cheng)先生
助理經理
電話:(852) 5425 3814

 

註:以上服務由輝立資本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提供。輝立資本管理(香港)有限公司為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註冊投資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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