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事項

更新日期:2015 年 1 月 29 日

資金存入/提取

  1. 輝立金業有限公司(下稱“輝立”)不接受第三者入數,客戶可透過指定之帳戶入帳。支票請劃線及抬頭填上「輝立金業有限公司」(“Phillip Bullion Limited”)。
  2. 如客戶戶口內按金所需之貨幣不足,或客戶因交易虧損,而導致該貨幣欠數(貨幣結餘減按金要求),此貨幣欠數會被收取利息。
  3. 輝立根據市場情況及本公司所承擔的風險制定貴金屬之基本按金及維持按金,輝立有權因應市況調整基本按金及維持按金的權利,並不作另行通知。
  4. 客戶須在工作日上午九時二十分前提交提款指示,輝立會於當日處理該指示。輝立會代存支票於客戶所指定的銀行戶口,或客戶亦可選擇親身前往本公司(總行)領取支票。

其他

  1. 客戶在存款後,需在工作日下午五時前進行存款登記。若存款成功確認,該存款於翌日才會顯示於客戶選擇存入的交易系統中。如客戶希望於存款後即時進行買賣,必須將銀行收據(只接受現金轉帳之存款)傳真至 (852) 2277 6008 或電郵至 cs@phillip.com.hk 客戶服務部要求臨時加額,並致電客戶的經紀或交易員落盤。
  2. 客戶如需更改任何個人資料,如住宅地址、聯絡電話、電郵地址或銀行戶口等。客戶必須盡快通知輝立,及填寫「綜合戶口資料更改書」或遞交書面指示,並簽署作實方可辦理更改手續。如更改住址及通訊地址,則須提供最近三個月內之地址證明文件。
  3. 如客戶要求電子結單服務,客戶應確保填寫的電郵地址正確並能成功接收輝立所發出的電子郵件。
  4. 為保安理由及保障客戶利益,客戶應定期更換網上交易系統的密碼。
  5. 如客戶未能收取輝立發出的帳戶結單,或有任何意見。可聯絡本公司客戶服務部 (852) 2277 6555 或電郵至 cs@phillip.com.hk 查詢。
  6. 有關本公司的收費,請參考 佣金及收費資料
  7. 如客戶對本公司任何投資產品感興趣,歡迎聯絡您的經紀、客戶服務部 (852) 2277 6555 或瀏覽 本公的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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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 : (852) 2277 6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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